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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又推创新举措: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与原产地证申请人备案“两证合一”
信息来源:福建商务之窗      发布日期:2015-11-18      浏览次数:3419次

      福建商务之窗17日消息:11月11日,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在全国自贸试验区范围内首次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与原产地证申请人备案“两证合一”形式办理原产地备案。

      “两证合一”是指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与原产地证申请人备案信息共享,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与原产地证申请人备案合并同时办理,即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后,视同完成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的原产地证申请人备案手续,企业立可办理签证业务。通过“两证合一”,将企业分别办理、重复提供相关资料、两个部门各自审核、各自发证的传统模式,改为由商务部门一次受理,企业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单一窗口等信息化系统将数据提交给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在后台审核通过后,将结果反馈给商务部门,由商务部门一口发证,实现两份证书、两道手续、一次受理、一次发证。

      今年10月,福建检验检疫局和省商务厅签署《关于进一步促进福建开放型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双方围绕进一步促进福建经济发展和扩大开放,开展多个方面合作,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与原产地证申请人备案“两证合一”是双方着力推动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 “两证合一”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减轻企业负担,大大提升了原产地签证便利化水平。

      据统计,福建检验检疫部门每年备案的原产地企业约1000家,改革后申请企业避免了多次到不同部门重复提交材料,大大节约了时间和费用,预计每年为企业节约100万元,压缩时间成本10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