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12月7日对外披露。2015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2009 号)。
公司就上述事项对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预案作相应修改,并以书面形式回复。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按照审核意见函的要求逐一落实相关意见。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