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因本公司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组对方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资控股公司、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报告尚需吉林省国资委备案。截至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评估报告相关资料已上报吉林省国资委,正在履行备案程序。
公司将在相关评估报告完成在吉林省国资委备案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相关事项以及编制《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草案)》并履行相关公告程序。
二、特别提示
公司将在完成上述相关工作后,及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暂未发现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风险因素及审批事项,本公司已在2015年12月7日以及2015年12月22日披露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预案》以及《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