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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发布“中药材含二氧化硫、黄曲毒素限量基准”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      发布日期:2016-05-12      浏览次数:2918次

      5月10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部中字第1051860702号令,制定药事法中有关中药材含二氧化硫、黄曲毒素限量基准,自2016年8月1日生效。主要内容:1.中药材含二氧化硫与黄曲毒素等异常物质依据本基准办理。2.牛膝、葛根、天麻等指定中药材含二氧化硫限量400ppm,指定外的限量150ppm。3.大腹皮、女贞子、山茱萸等指定品项中药材总黄曲毒素10ppb;黄曲毒素B1 5pp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