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0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在人社部主持召开就业工作座谈会时指出,今年高校毕业生有765万人,创历史新高,加上中职毕业生,人数达1200多万,还有其他一些重点保障对象,要把促进他们就业放在突出位置。
据查,今年以来,江苏、湖北、湖南、广西、福建等多个省份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包括提供求职或见习补贴、企业招毕业生可获多项政策优惠、给予创业“红包”、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
江苏等地出台见习补贴、基层就业补偿学费等举措
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方面,江苏提出,见习期间每月提供不低于上年见习基地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助。此外,江苏今年为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还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等。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日前,湖南出台了《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办法》决定对自愿到贫困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3年或3年以上的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其中博士生每年补助10000元,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年补助8000元,本科生每年补助5000元,专科(高职)生每年补助3500元。
多地发创业“红包” 湖北免收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前据媒体统计,自去年5月,国家层面专门发布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文件以来,全国已有20余省份出台了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改革方案。
日前,江苏、福建、黑龙江、河南、湖北等多地又陆续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如黑龙江近日召开的省就业工作座谈会暨就业扶贫工作座谈会要求,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各地要把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纳入本地“双创”工作总体安排。
河南今年3月份启动大学生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活动期间通过一系列措施将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送进校园。例如,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每人可获得5000元创业补贴;对创业团队主要为大中专学生、注册5年以内的小微企业,根据情况给予2万至15万元的扶持资金。
湖北近日也启动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出到2017年扶持4万名大学生创业。具体措施包括,开“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除限制行业外,免收3年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加强困难毕业生帮扶 江苏福建三类毕业生可获求职补贴
江苏、福建等地今年在加强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方面提出,毕业年度有就业意愿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每人可享受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另外,福建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就业困难毕业生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还明确,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学校要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志愿服务和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人数到达5000人以上的高校要举办就业困难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有针对性地组织优质就业岗位,为用人单位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