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开展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清理规范承诺履行”专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