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命名办法》(办改字〔2016〕127号)的规定,经陕西省林业厅申报、专家评审,拟认定陕西省韩城市花椒产业园为国家花椒产业示范园区。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9月1日-9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39196,传真:010-84239372。
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