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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实施意见支持建立线上产业带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6-09-09      浏览次数:2649次

      吉林省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实施意见近日出台。该省将通过引进与培育相结合,全面建成“跨境电商线上平台+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跨境电商物流运输通道+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条生态圈”的整体跨境电商发展框架。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力争到“十三五 ”末期,培育20家行业龙头企业,培育跨境B2B出口50万美元以上企业400家、出口200万美元以上企业200家,培育千家以上企业长期通过跨境电商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实现全省跨境电商年交易额超千亿元。初步建成交易活跃、物流便捷、支付简单、监管高效、具有良好生态圈和浓郁地方特色的跨境电商发展基地和区域中心。

      吉林省将支持与阿里巴巴等国内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开展深入合作。充分运用省级外经贸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建立“吉林省线上产业带 ”,优先建设汽车及零部件、农副产品深加工、木制品加工、医药及医疗器械、光电信息产品及元器件的研发和生产加工、高精装备制造业等6大产业带。鼓励企业进入各相关线上产业带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形成品种齐全的 “线上产业园区 ”,全面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鼓励各地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开展合作,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通关、退税、结汇、物流、仓储、融资等全方位服务。开展省级跨境电商标杆企业认定工作,每年认定100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标杆企业,对标杆企业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采购、第三方平台、代运营、文创、推广、培训等跨境电商相关服务企业发展,培育和引进优质的跨境电商生态链企业。 同时,充分利用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吉林市B型保税物流园区、珲春市出口加工区等外贸优势,推动服务创新和监管模式创新,支持长春市、吉林市建设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申请建立省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开展先行先试的机制创新。充分利用《中韩自贸协定》提供的便利条件,鼓励现有中韩跨境电商平台加快发展,支持延吉市、珲春市在中韩跨境电商进口和出口业务上实现率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