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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榛子有害生物基本实现无公害防治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6-09-13      浏览次数:2799次
  中国林业网9月13日讯 铁岭市林业部门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物与化学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使全市榛子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面积达到100多万亩,全市榛子病虫害基本实现无公害防治。
  生物防治效果达98%
  近年来,铁岭市榛子产业发展迅速,生产面积不断扩大,形成产业化和规模化。但榛子病虫害防治影响榛子产量提高,不仅榛农对选择防治病虫害药物感到困惑、无着落,而且防治效果不理想、不明显。为破解这一难题,从2012年开始,市林科院针对全市榛子病虫害防治提供技术指导,生产厂家开发研制了专门用于榛子有害生物防治的苦参碱、榛丰1号、榛丰2号和榛菌灵,并在全市榛子专业合作社和榛子大户中进行示范推广。其中,苦参碱属专门杀榛瘿蚊的纯天然生物制剂,作用机理是麻痹昆虫的神经中枢,促使体内蛋白质凝固,堵死虫体的气孔,使害虫窒息而死。榛丰1号、榛丰2号和榛菌灵是针对榛子林中的榛实象甲虫所配置的高效低毒菊酯类杀虫剂,对榛实象甲虫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的作用。通过4年示范推广,这3种植物农药对榛子有害生物的防治效果达到了98%以上,而且基本实现无农药残留。
  在推广生物制剂防治榛子病虫害的同时,市林科院还向广大榛农推广适时修剪,促进分枝生长,扩大树冠封行,抑制杂草生长;冬季深耕,灭除杂草,清除枯枝落叶,减少越冬虫口;春季剪除枯枝和病虫害枝叶,人工捕捉群集的幼虫和卵块等物理防治方法。在生物与化学防治相结合方面,市林科院指导榛农保护榛子病虫害天敌,尽量减少使用化学农药;禁止榛农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限制使用低毒、低污染和低残留农药,提倡榛农使用植物源和生物源农药;化学农药严格按规定的推荐药剂及安全使用标准施用,用药后按照施药后的安全间隔期采收榛子。
  用药自律成为榛农自觉行动
  铁岭市榛子产业协会把榛子有害生物防治作为提高榛子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主线,在全市榛子专业合作社和广大榛农中开展规范用药自律工程,维护了全市榛子产品的质量安全。
  从2013年4月起,市榛子产业协会联合市榛子产业管理办公室和市榛子科学研究院开展全市规范榛子用药行动,印发了规范用药的《致全市榛农的一封信》,明确了榛子生产禁限用和可用农药及科学用药方法,建立了监管、诚信、追溯和奖惩机制;市林业部门还印发了《关于实施规范用药自律工程的意见》,并在全市5个榛子主产县(市)区开展了规范用药自律工作培训。市、县两级榛子产业协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了10家榛子药店作为承诺单位,为广大榛子合作社、榛农提供国家允许施用、成本低、效果好的榛子用药。同时,邀请市政协委员到榛子合作社打药现场、药品存放地点进行实地考察,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今年,铁岭市榛子产业协会不仅向广大榛农推广了符合欧盟标准的由北京富力特公司生产的榛子系列专用药,还及时关注和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微信群、公众服务号、网站、会刊等在业内进行发布,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