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受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和赵永春、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委托,于2017年10月25日披露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现就《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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