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发来的《关于拨付2018年停伐相关债务贴息的通知》: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17]1308号),其中本公司获得停伐相关债务贴息资金7,1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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