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田予洲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免去田予洲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三、关于提名孙颖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