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质押情况
2018年1月10日,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赵志华将持有的本公司2,26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1月9日,到期购回日为2020年12月24日(公司公告刊登于2018年1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9年1月4日,公司接到股东赵志华通知,鉴于原《质押合同》约定,出质股票价格下跌,按合同约定,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7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追加质押,追加质押部分的到期回购日为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