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经济:不砍树也致富
信息来源:中国吉林森工集团网站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3069次
投入少、见效快、易操作、潜力大,近年来,独特的优势让发展林下经济逐渐成为缩短林业经营周期、提高林地产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紧密结合。此后数年,全国林下经济稳步发展,产值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地方政府尤其是林业重点地区推进精准扶贫、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林下经济产值约为8155亿元,占全国林业总产值的10.7%。林下经济产值过百亿的省(区)有13个,浙江、江西、广西名列前茅,产值均超过千亿元。林下经济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发展规模稳步增长,发展模式类型多样,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为地方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发展过程中,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发挥了重要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截至2018年底,全国各类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总数已超过7000个,国家林草局2013年以来遴选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50个,其中贫困地区基地371个。2019年3月,国家林草局公布第四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75个,其中以县为单位7家、以经营主体为单位168家。在基地的示范带动下,全国林下经济参与农户达7000多万户,极大带动了农民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
林下经济模式正不断创新,由传统的林下种植养殖业,逐步向林草模式、林药模式、林油模式、林粮模式、林牧模式等多种模式转变,向规模化、多元化发展。以林下经济产品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快速发展,森林康养模式、林家乐模式、休闲度假游模式等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从直接购买林下种植养殖产品转变为全方位体验森林环境、享受森林食品正成为新的趋势。
林下经济产业的迅猛发展离不开政策体系的日益完善。2012年,国家林业局先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有关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对林下经济发展进行全面部署。2019年,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新时期林下经济进一步发展。为实现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高质量发展,下发了《关于加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示范基地建设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正在研究部署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机制。
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出台指导意见或行动方案,从资金、税费、基础设施等多方面对林下经济产业进行全面引导和扶持。26个省(区、市)出台了林下经济发展规划,从空间布局、发展重点等方面进行规划引导。林下经济正在形成中央、地方、部门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发展局面。
北京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促进首都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形成了林药、林花、林菌、林粮、林游等十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带动1.43万人参与林下经济发展,户均增收约1.6万元。全市共有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8个,经营面积1.26万亩,产值超过1亿元。
江西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森林药材产业发展的通知》。2018年,省财政新增林下经济补助资金1亿元,2019年,已安排林下经济补助资金2亿多元。目前,全省林下经营规模约3865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超过1500亿元。
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九条措施的通知》,2018年省财政安排7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林下经济发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通过科技对接、组织培训、重点扶持和发掘特色,助推林下经济向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省林下经济利用面积2987万亩,实现产值638亿元,参与发展林下经济140.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