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的通知 |
发文机关: |
财政部 人民银行 |
发文字号: |
财库〔2021〕15号 |
来 源: |
财政部网站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银行 |
公文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12日 |
发布日期: |
2021年 |
关于印发《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1〕15号
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财政部、人民银行制定了《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人民银行
2021年3月12日